【高三长弧】罍歌歌歌子

【双花】连环(01)


民国设定,时代背景大约是1930到1935年左右。具体设定会在文里缓慢揭露。剧情狗血,龟速更新。
故事和人物身份纯属虚构,没有历史原型,总之切勿考证。

——启——

“呼……呼……”

一个年轻女人疯也似的狂奔着,她跑的太快了,有些上气不接下气。她原本应该乌黑亮丽的如瀑长发,由于长期以来的逃命,变得就像一团肮脏的乱麻,结着污泥和血垢。她脸上红一块青一块,红的是血,青的是瘀伤,但透过这些之后,决不难看出,这曾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。

“娘!你跑慢点!”

她拉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孩,那小孩脏的简直像是从泥潭里捞出来的,他显然早就已经跑不动了,一边跑一边哭喊着。

“我不跑了!娘……求求你……我不跑了,你把我丢下吧!他们快追上了……求求你了,不然你也跑不掉了!”

小孩的眼泪决了堤似的哗哗流着,把脸上冲洗得灰一道白一道。

“马上……孩子,马上就好……再坚持一会吧!”

听着孩子的哭声,她的眼泪也忍不住地流,她回头看了一眼追得越来越近的几个人,瞳孔猛地放大了一下,紧咬着牙 ,像是做下了什么艰难却又坚定的决定,一把抱起又干又瘦的小孩,加快了脚步。

……终于,不远处出现了一个稻草垛,她像是看到了救星,灰暗的眼睛都有了光泽。她冲过去,扒开草垛,把小孩塞了进去。

“好孩子……”她的声音颤抖着,双眼通红,泪水肆流,“别出来,娘求你了,一会儿无论有什么你都别出来,好吗……”

她站起身,抹尽了眼泪,拉起几乎烂成布条的粗布裤腿,只见她的小腿上用红布绳绑着一把利刃,像是清制式的顺刀,但明显更短更薄。

她右手紧紧攥住了那把刀,神情坚定而无畏,仿佛永远不可能会有什么能把她打败。

……

当啷——

那把刀重重摔在了地上。

“呸!”一个男人把一口混着血的唾沫吐在地上,狠狠踢了两脚已经气息奄奄的女人,“头儿说的果真不错,这种人可真他娘的难对付。”

“小孩不见了,现在咋整?”另一个男人回头看了看一直站在不远处漠然看着的人。

“别找了,拿上我们要的东西就走。”那人不屑地瞥了一眼,“至于她,一会儿沉江里去。”

悄无声息的村口乍起撕心裂肺的惨叫,只是刹那就恢复了沉寂。

草垛里的小孩死死咬着自己的手,把手咬出了血,才控制住了自己没有哭出声,他又怎会听不出方才那正是他娘的声音?他多想出去救救他相依为命的娘,可娘说了,叫他无论如何都不要出去。

过了很久很久,他睡着了,又醒了过来,小村子里鸡犬相闻,恍如什么也没发生过。

小孩从草垛里爬出来,外面没有他的娘,只有无尽的黑夜。一群野狗围在一起,舔舐着地上的什么东西,小孩仔细一看,是一滩血肉和碎骨。他瞪大了眼睛,眼泪涌了出来,抓起一块石头就砸了过去,声音尖利得破了音。

“滚开!都滚开啊……不要碰我娘!”

野狗朝他吠了几声,夹着尾巴跑了。小孩扑通跪在了地上,手脚并用爬了过去,一张脏兮兮的小脸紧紧贴在那滩血肉上。

而从这个角度,正映入他眼帘的,是一把闪着寒光的、染了血的刀。他清楚记得,那是母亲的……

他连忙抓住了那把刀,连自己的手被刺破了也顾不上,从衣服下摆割下一条布料,把短刀紧紧缠在了自己手臂上,藏在了宽松的衣袖下。

已然孤身一人的小孩一步一步,一瘸一拐,消失在黑暗里……

二十年后。
上海。

“不是小的不想给您卖啊,这位先生——这位大爷!我这小药铺真真没有您说的那种药啊!”上了年纪的药房掌柜试图拉住在自家店里翻寻的这群人,急得满头冷汗 ,“别说我这儿没有了,就是整个上海滩也不敢有那东西啊!”

孙哲平自这群人闯进这家小药铺就倚着门框而立,他揉了揉紧皱的眉心,说:“停了吧。”

那些人立刻停下来站在一边,恭敬道:“孙少。”

孙哲平冲他们点头示意,走上前,一手按在掌柜的肩上,问道:“老人家,你跟我实话说,我寻的这味药,当真没有?”

“当真!保准当真!”掌柜见他在这群人里是个说得上话的,小声道:“您可能还不知道,您要找的这味‘连环’,若是几年前,尚还有几家敢卖的,现在……”

孙哲平不怒反笑:“有何不敢?我可是听说……”他欲言又止,看着一脸憋屈的掌柜。

“您寻这味药,殊不知这药是由一种特殊的人骨——”

“行了!”孙哲平打断他的话,只一个眼神,方才喋喋不休的老掌柜就已然噤了声。但那仅是一瞬间,那一瞬间的狠戾劲儿立刻被他压了回去,含笑对老掌柜道:“这一会儿时间怕也是耽搁了老人家的生意,真是对不住。”

他转过身对一个手下人道:“给掌柜的赔些银元来。”

撂下这句话,孙哲平径直离开,围观的人群纷纷给他让道,可老掌柜的那半句话,偏偏在他脑海里回荡,怎么也抹不去,还连带上了离家前老夫人对他的一番嘱咐。

……

“先前来给你爹看病的神医说了,只有这‘连环’能救他性命,可是这味药颇不好求得……”

那时他还很是不解:“不过是一味药,能有多难求,天下之大怎还能求不得个药了?只是这药名倒未曾听过,究竟何为‘连环’?”

老夫人神色凝重,驱散了下人,把孙哲平唤上前,低声道:“听那神医讲,这是一种人的骨头,且必须以活人剥骨,才可得到最好的药效。”

他顿时身体一僵。

老夫人没发觉自己儿子的不对劲,继续说着:“传说拥有此骨之人,脊梁骨的骨节环环相扣,宛若一根锁链,民间把这叫做‘连环骨’。这连环骨坚韧无比,生着这种骨的人就是从山崖上摔下去也不会受多重的伤。”

“你此番前去寻‘连环’,若是在铺子里寻不得,就保不准要和这种人打交道,一定要切记,这种人大多有超凡的习武天赋,武艺高强者十之八九,万万不可掉以轻心。”

孙哲平皱着眉头和老夫人对视,哑着嗓子道:“依娘的意思,莫不是要我害人取骨来给老爷子入药?这不明摆着是胡闹吗?!”

老夫人猛地一拍椅子扶手:“胡闹?你怎敢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!出去……出去!”

“若是找不到你爹的药就别回来认我们这爹妈!”

……

“哟,这不是孙大少吗?怎么,还为你家老头子的事闹心呢?”

没过半条街,迎面走来几人,其中一人一上来就直接和孙哲平勾肩搭背,俨然一副哥俩好的模样。

“要不要和哥几个一块儿到百乐门玩玩?近几天新来了几个舞女,又年轻又漂亮,嘶——那身材好的唷……”

“得了吧,你当人家孙大少和你一样呢?你见人家什么时候碰过舞女?”另一人一脸嫌弃地在那人背上拍了一把。

“ 要想请动他还得这样。孙少,就当给兄弟们赏个脸,去喝两杯,再欣赏欣赏人家高雅的西洋乐,来不来?”

孙哲平“啧”了一声,觉得无趣,但转念一想,不用找那丧尽天良的药岂不是做什么都好?他随即笑了:“走!找他娘的药,让老子做的这是人干的事吗!?”

他也加入了这几人的行列。不谙世事的人看到这一行人,也许只会觉得是一群不学无术、只顾花前月下的富家子弟。尽管纨绔子弟的确是有几个的,但若是有人能认出至少其中两三人,怕是都要骇破了胆。

穿着长风衣,面庞英俊凌厉的那位,是早些年华北一带大军阀的独子,孙哲平,在戎马一生的老爷子甩手不干后全家人南迁至上海。

走的稍微靠后些的那位,看上去似乎和这群人画风迥异,仿佛是一个书卷气浓郁的翩翩公子——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。那是黄埔军校的第二期毕业生,喻文州,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领着被收编粤军的一个下属团一战成名。

还有双手插在口袋里,慢慢悠悠走在最后面的那一位,那可是个被人们茶余饭后街头巷尾津津乐道的传奇人物,关于他的故事传得神乎其神,而他却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——叶修。

……

孙哲平其实并不怎么喜欢百乐门这种地方,但他脑子里确实有太多乱七八糟的事需要忘记,也许到乌烟瘴气的地方反而能麻痹神经。他点了杯红酒,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着。

舞台中央的歌女扶着话筒,唱着那首百唱不厌的“夜上海”,她的身后有四五个艳丽的舞女扭动着曼妙的身躯,舞姿妖娆。音乐戛然而止时,场下一片叫好。待那群漂亮的人儿下到后台之后,立刻就有不少人离席,估计是要去寻个美人共度春宵了。

孙哲平无奈地摇了摇头,余光瞥见坐在不远处的叶修和喻文州也是同样的神情,三人相视而笑。

就在这时,一片喧嚷的场下突然安静了下来。只见一个背着手风琴的青年走上台,向台下微微欠了欠身示意,随后手指搭在键盘上。音乐缓缓响起,如淙淙流水淌过,又像清风拂过山林,静谧幽雅,再浮躁的心也会为之沉静,和先前那些流行歌曲完全不一样。

孙哲平抬起头,远远打量这个青年。只见他眉目清秀,低垂着眼眸,指尖在键盘上跳跃着,乐声从风箱淌出。

“怎么,孙大少看上了?”叶修端着酒杯走过来,朝那边台上扬了扬下巴。

“不,”他下意识摇了摇头,“我只是觉得,那个人,我以前可能见过。”

“当然有可能。”喻文州一边看着台上的人一边拉开一把椅子,坐在旁边。

“那人叫张佳乐,在上海滩挺有名气,我来这听过几次,他水平很不错,你也许之前在某些殷商富户的舞会上见过他。这样的人还是可以结识一下的,和艺术家做朋友很让人舒服,没有商场和战场的那么多利益交织或尔虞我诈。”

他似是想起了什么,笑了一下:“比如我就很喜欢听评书……”

“停停停!可别再说了!”叶修连忙打断了他的话,“我看你是喜欢听蓝雨茶楼里那小子喋喋不休吧,军队里一闲下就三天两头往那儿跑……”

……

音乐声渐渐消失,台下掌声雷动,青年只是淡淡地,像他刚上台时那样欠了欠身示意,便又抱着琴下到了幕后。

他面无表情地蹲下身打开琴包,把琴装进去,在他站起来的时候,衣服内口袋里别着的什么东西隐隐约约晃了一下,但没有人看到。

“张先生!”一个穿着西装,大腹便便的大叔满脸堆笑地走过来,“今天的演奏效果很好,你可以收工了,这是你今天份的工钱。”

青年没有接过钱,而是盯着那人满是横肉的脸,问:“我什么时候能演奏我自己的曲子?”

那大叔的笑脸立刻凝固了:“张佳乐!别以为你现在红了,我都要称你一句‘先生’,你就能随心所欲?你……”

他似乎感觉到自己把话说的太重,忙改了口:“大家都不容易,是不是啊张先生?我也不是说你作的曲不好,但万一——我就说万一,那些老爷夫人少爷小姐们不爱听呢?咱这是做生意的,这风险可担不起吧……”

张佳乐知道他的意思,这样的对话他们之间已经发生过不知多少次了。

“行了,我知道了。工钱明天再结吧,明天我会按之前安排好的曲目表演的,放心好了。”

他提着琴包绕过在听了他这一席话后恢复了笑脸的老板,从后门走了出去。


张佳乐住得离这一带繁华地域有些远,到夜里几乎只有星星点灯的灯火,只能行在一片漆黑里。他终于走到了出租楼亮着橙黄色微光的楼洞口,正要上楼时,一只手从他身后伸来,捂住他的嘴,把他拖进旁边的巷子里。

有人用力把他掼倒在墙根,琴包摔落在一旁。一道手电筒的光柱照在他的脸上,刺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,只能依稀看到几个人影。

“别乱动!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!”

那些人虽说着让他交出来,可不待他有所动作,就已经把他的口袋翻了个遍,摸出了怀表、眼镜,钱包,以及——

“老大,他这衣服内兜里好像有什么沉甸甸的东西,保准值钱!”

张佳乐眼睛猛地睁大了。

他狠力一顶膝撞在正按着自己那人的裆部,翻滚跃起一气呵成,转身一脚把那人踹得狠狠撞在巷子另一边的墙上,也许是磕到了后脑勺,那人竟直接昏了过去。

张佳乐偏过脑袋睥视着被叫做“老大”的那个刀疤脸,轻笑道:“区区两个小蟊贼,也能来打劫我了?”

刀疤脸意识到自己惹了个刺头,连连往巷子深处退,看来他已然紧张到忘记了自己为打劫别人选的这是一条死巷,是没有退路的。

张佳乐仍笑着,手伸向了外套的内口袋:“你不是想知道这是什么东西,值不值钱吗?我这就给你看看。”

随着他手抽出来的动作,一道阴冷的寒划过。

那竟是一把薄而锋利的短刀。

当啷!

刀疤脸一个手软,没拿稳手电筒,摔在地上滚了几圈,照得两人映在墙面的影子晃了又晃。

“别杀我!大哥!……大爷!”刀疤脸直接瘫坐在了地上,手脚并用连连往后挪动,“小的有眼不识泰山,您今天饶了我,以后您就是我大哥,以后您叫小的赴汤蹈火都在所不辞啊……”

似乎觉得说这些还不够,他有趴在地上连磕了几个响头。

“赴汤蹈火就不必了。”张佳乐把短刀插回别在内口袋的刀鞘里,走过去蹲在自己方才摔下的琴包旁,“以后别再做这种打家劫舍的事了——至少别让我看见。”

刀疤脸忙说“是”,又道了几句“谢不杀之恩”之类的话,连滚带爬地跑了。

见那人跑远,张佳乐拉开琴包仔细检查了一番,才舒了一口气。

“呼……还好没摔坏。”

—Tbc—

笔者废话:

我居然能在2018过去之前搞出第一章也是不易。各位不要试图推测后续情节哈,我一定能狗血到猜不出来的(咦好像哪里不对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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